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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光照明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 项目外墙泛光照明工程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日期:二O一四年五月
一 投标须知及投标知附表
一、投标前须知附表
项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工程名称 | 泛光照明工程 |
2 |
建设地点 | |
3 |
建设规模 | |
4 |
结构类型 | 框架结构 |
5 |
招标范围 | 本大楼建筑、屋顶构筑物的立面泛光照明施工、灯具设备、软件采购、安装、调试及配套设施采购供应。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电子版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
6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一次性验收合格。 |
7 |
质量等标准 | 一次性验收合格,各项指标符合地方及XXX标准。 |
8 |
安全等要求 | 确保无伤亡事故。 |
9 |
工期要求 | 招标工期:日历天,(以外幕墙施工进度计划为准)
开工日期: 2014 年月日 竣工日期: 2014 年月日 |
10 |
投标资质等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单位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及以上施工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三建造师以上相关专业资质。 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 |
11 |
投标报价方式 | |
12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天 |
13 |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元,¥: 20000 元 ;形式:汇票、支票 ;
收款名称: 开户行: 帐号: 提交时间:2014 年 5月 日16时前 |
14 |
踏勘现场 | 时间:自行踏勘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15 |
招标文件质疑
截止时间 |
投标提问书提交截止时间: 2014年5月 日
招标答疑书回复截止时间: 2014年5月 日 |
16 |
投标文件份数 | 壹份正本,贰份副本 |
17 |
投标文件提交 | 收件人:
地 点: 时 间:2014年 5 月 日 16时前 联系方式: 联系人 |
18 |
履约担保 | 金额:合同价的 10 %;
提交时间:签订正式合同前 |
注: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与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相应的栏竖向可根据需要扩展。
二 综合说明
1.1 工程概况
1.1.1工程名称:
1.1.2工程地点:
1.1.3 项目规模:
1.2 建设(招标)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
建设(招标)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幕墙单位:
1.3 招标方式
本次招投标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各投标人根据审核通过的施工图,招标人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技术要求说明等文件,并结合现场实际踏勘情况进行报价,参加投标。
1.4 投标人要求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与本工程类似工程的实际施工经验,招标人择优选定技术力量强、管理水平高、报价合理、工程质量和工期可靠、业绩和履约信誉好,服务态度端正,投入力量有保证的施工企业承包本工程。
1.5 招标原则
本次招投标将依据有关招投标及合同管理的条例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平等竞争、科学评标、择优定标,以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 投标须知
1.6 投标要求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和要求,根据招标人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有独立完成本工程的施工设备、技术力量、管理水平及施工经验,能保证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要求,实事求是进行投标,并承担一切投标风险和费用。一旦中标,除合同有关规定外,不得另行增加额外条件和工程费用,否则,以违约处理。
1.7 招标范围、内容及其它
1.7.1招标人要求每个投标人必须根据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和商务标),招标人根据后附评标办法,择优评定中标单位。
1.7.2 大楼建筑、屋顶构筑物的立面泛光照明施工、灯具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供应。本次招标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1.7.3 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泛光照明工程材料采购、试验、加工制作、运输、垂直运输、安装、板面开孔、防水打胶处理、成品保护、清洁、产品维护、验收、保修、售后服务等工作,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进行承包。
1.7.4 负责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类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及备案手续等,并承担费用(注:本施工图未审批)。
1.8 报价编制依据
1.8.1投标人应根据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根据现场踏勘了解到的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参照XXX或者省市有关定额,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视工程的实际情况、风险程度,自主报价。
1.9 投标报价的组成
1.9.1本次招投标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报价,包括下列内容:
工程费用汇总表、工程量清单综合费用表、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汇总表。以上表格见招标文件附表。
a)投标人依据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确定投标综合单价和投标总价,报价时投标人不得擅自增减工程量清单子目,或修改工程量清单的数量,否则视为废标。本工程实行施工图一次性包干,如投标人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有需要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可在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后进行增补,并进行注明;
b)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1.7条招标人对工程技术和质量的要求、以及合同主要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计算综合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c)投标人应按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综合单价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填报的单价应为完成每一计量单位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该综合单价一次闭口包干。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d)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税金、风险费、临时设施等所有费用;
e)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材料、机械、人工等价格波动对施工成本的影响,计入工程量综合清单报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
f)垂直运输、吊篮使用费、临时水电费、幕墙单位施工配合费等所有费用均应单独列项,并作为包干费用的组成部分不再进行调整;
g)投标人须考虑施工电梯、塔吊等特殊部位泛光照明后期安装所增加的费用;
h)本项目已经通过结构验收,现状为土建单位交付标准,泛光照明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与之相关的施工费用,投标人均需考虑在施工报价中;
i)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除符合XXX、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和技术要求说明外,还应满足施工图设计说明,凡施工图纸不明确,但以上各类法规、规程和标准、条例、说明中有要求的措施费用,请投标人自行计算,费用包含在综合报价中;
j)其他费用包括各类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保险费、成品保护费用等及招标文件要求的费用均包含在综合报价中。
k)根据XXX规范和地方相关规定,必要的工程测试费用等所需费用已经包含在工程量清单中。
a)为确保达到质量要求所增加费用、安全文明双标化增加费用及为满足招标工期要求产生的赶工费用、夜间施工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b)根据现有施工场地等实际情况,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必须发生和可能发生的费用,如材料、设备的存储堆放、二次搬运、保管、水平运输、垂直运输(包括施工需重新搭设脚手架及采用的吊篮使用费)、临时安全消防、临时设施租用、垃圾清运、限电限水拉闸(应有相应的临时供电专项措施)、工程变更造成的窝工产生的费用等,费用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c)所有相关专业如与泛光照明工程施工时有关联的测量、定位、开孔、开洞、预留孔、检修口、洞口修补及防水处理等工作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d)施工过程中因其他工程需要造成临设、设备或材料、机械等拆移、搬迁,其费用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e)投标人应考虑管线预埋、灯具安装时与一体化墙板工程之间容易引起质量投诉的问题,要求在技术投标文件中详列避免的措施,如在一体化墙板板面开孔、螺丝固定、渗漏水事宜等。工程竣工前无论何种原因,因中标人原因对第三方有任何损坏等成品保护不到位的现象,中标人均要对其进行修复完好或直至更换,所需费用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f)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应做好成品及半成品的成品保护措施。成品保护费用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9.3 本项目工程施工期间,需交纳的各类税费、规费、及保险费等按照XXX及省、市有关规定,均由中标人自行交纳,所需费用已纳入总报价。
1.9.4 投标报价时,灯具及主要材料的品种、品牌、规格(含厚度)、型号、产地、质量等必须按招标人明确的要求进行报价,并按招标文件附表说明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及价格等。其余未列入报价的材料,投标人须自行进行市场调查,其单价按招标文件附表明确报价,以备今后招标人确定材料时参考。
1.9.5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先到工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其费用应纳入总报价中。施工过程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予批准。
1.9.6投标人根据上述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报价,在此基础上结合市场情况及自身的施工管理水平、实力、优势,决策蕞终报价,填写报价书并自行承担全部风险责任。
1.10承包方式
本次招标发包工程均按施工图进行固定总价包干,实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按合同约定的固定综合单价、包工程质量、包工期、包文明安全生产一次性包干,除施工图调整及合同另有说明外,均不作任何调整。
1.11工程质量目标、工期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11.1本项目质量验收为一次性验收合格。投标人须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制定确保质量目标所采取的措施,在标书中予以专项说明。
1.11.2本工程实行建设监理制,材料、设备的选用、进场和施工方案的实施,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
1.11.3本工程施工工期应服从幕墙施工单位工期:
进场时间初定为 2014年 5 月日,于 2014 年月日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应保证在接到通知后10天内进场施工。各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自行填写工期。
人员到位率:项目开工后,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到位率必须达到85%以上,否则,每天罚款1000元/人。在开始施工前应派驻负责本工程设计联系的设计师在现场进行设计优化和配合工作。
1.11.4安全文明施工: 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即双标化工地。投标人必须按照幕墙施工单位对双标化施工工地的管理要求,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清洁卫生,并服从周边道路的管理,确保车辆和人员来往及施工安全。
1.12材料供应
1.12.1本工程要求满足XXX现行设计、施工规范、标准,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XXX现行规定的优品,严禁使用XXX明令淘汰的材料。
1.12.2材料的防火处理及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现行XXX消防、环保规定的标准。
1.12.3整体系统使用寿命要求不低于10年。
1.12.4灯具、管线、线缆及相应配件应具有经过XXX认可的相关部门及检测机构认证的合格证书、检测报告。
1.12.5按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规范要求应有的材料,如投标书报价明细表中漏列,招标人视为含在投标总报价中或优惠,投标人必须按上述要求施工;如所列的材料规格不满足上述要求,须调整以满足上述文件要求,但费用不再调整。
1.12.6灯具及配件品牌表
灯具类型 | 灯具、配件品牌 | 芯片品牌 |
金卤灯 | 施工单位自荐品牌 | |
洗墙灯 | 施工单位自荐品牌 | |
点光源 | 施工单位自荐品牌 | |
视频灯 | 施工单位自荐品牌 | |
发光子及logo | 施工单位自荐品牌 | |
开关电源 | 施工单位自荐品牌 | |
系统 | 施工单位自荐品牌 | |
电线、电缆 | 中策、永通(杭州电缆有限公司) | |
备注 |
1.13投标费用
1.13.1投标人对在投标活动中的有关准备工作、踏勘现场、编制和递交投标书等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无论投标过程的处理方式和决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1.13.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2万 元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1.13.3招标人和中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应向未中标单位退回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1.14招标文件组成内容
1.14.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a)招标文件;
b)招标补充文件;
c)工程量清单及编标统一口径;
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和中标后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有效依据,对招投标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不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的投标,可视为废标。
1.14.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a)招标人组织投标答疑会,投标人若对设计图纸、施工环境、招标文件等有任何疑问的,应按照投标前须知附表书面提交招标人,以纪要形式确定。
b)招标人将按照投标前须知附表以书面补充纪要形式予以澄清、修改、补充,同时将书面补充纪要向所有投标人发送,该书面补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书面补充纪要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蕞后发出的书面补充纪要为准。
1.15投标书的递交与组成内容
1.15.1递交的投标书应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封面上注明正副本字样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装袋密封。在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送达前附表规定地点,超过截止时间送达的标书不再受理。
1.15.2投标综合说明: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完成与本工程类似工程的经验介绍、具体承担本工程施工负责人的简介、技术力量配备情况和业绩,以及承担本工程的施工队伍目前在何处、何时能进场、对招标人的要求和建议、对招标文件的确认意见、投标诚意及其他优惠条件、投标报价编制的有关说明等。
1.15.3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工期,进度计划,开工、竣工计划,与幕墙施工单位配合协调措施,主要单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顺序,主要施工机械和劳动力配备,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工期的技术措施和成品保护措施,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安全措施,现场标准化管理,现场管理班子配备(包括成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上岗证复印件及简历、职务、业绩)。
1.15.4投标报价书:包括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综合单价组价明细表、主要材料汇总表、其他材料报价表、优惠费用说明等,要求按招标文件附表统一规定填写。
1.15.5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处理本工程投标事项的全权代表委托书。
1.15.6投标书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全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印章。如投标书部分条款修改,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处加盖印章,密封签印后递交给招标人。
1.15.7对本工程质量、工期、管理人员及机械设备到位、安全文明施工的承诺。
1.15.8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1.16开标
招标人自行开标。
1.17 审标、询标
1.17.1审标
开标后,招标人对各投标人投标书的内容进行全面审阅、并确认其是否合格有效。凡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做出积响应的投标书,将有可能被视为不合格的标书,取消投标资格。审查主要内容如下:
a.对施工图提出的疑议和变更措施是否有效;
b.投标书格式和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
c.投标报价书有无算术差错、疑问、漏项、报价是否合理;
d.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全面可行;
e.质量、工期、安全文明等保证措施是否可靠;
f.成品保护措施是否可靠和可操作;
g.关键技术方案是否先进可靠。
1.17.2询标
经审标,对投标书需进一步澄清、明确或商议有关技术、管理及报价问题,将由招标人向投标人询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全权代表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到现场并接受询标、澄清,其询标记录须经投标人代表审阅签字,并应视作投标书的补充,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1.18 评标
本次招标不设有效标价的界限。招标人在审标、询标的基础上,根据科学民主、客观公正的原则,就下述几个方面对投标人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评标报告。
1.18.1报价:在报价合理、报价依据充分可靠、浮动费用分析明确的基础上,优先考虑合理低价标、但不保证蕞低价中标。因严重漏项、少算工程费用而造成的低价标不能中标。
1.18.2工程质量:能够满足幕墙施工单位的“确保”的质量标准,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完善。
1.18.3工期:满足招标基本要求、力争提前所相应的保证措施可靠。
1.18.4对原施工图提出的疑议进行变更是否先进可靠,尤其是节点技术是否先进并有应用过的业绩。
1.18.5投标人的资质、实力、施工经验、履约信誉、计划调度施工队伍的到位率和技术管理水平、劳动力保证程度、机械装备水平和到位率。
1.18.6对招标文件各条款的确认程度、投标诚意及积性、投标书编制质量及其他。
1.19 决标
招标人根据招标工作小组的评标报告,并按约定的决标方法进行决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当各项综合因素基本类似时,则将优先考虑具有较强竞争力并承诺提供较佳服务的投标人中标,但不保证蕞低价中标。
1.20 中标签约
1.20.1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中标单位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招标文件、投标书中的各项条款,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并向招标人交纳中标价 10 %的履约保证金(现金或支票);后合同生效,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履约保证金中:质量为40%;工期为20%;人员、机械设备到位为15%;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为15%;竣工验收资料齐全为10%。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如无违约行为,按有关规定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1.20.2中标单位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书中的约定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借故拖延或拒签合同者,招标人可扣罚直至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同时取消该单位的中标权,另选其他投标人中标。
1.21 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不作任何解释。
1.22 未中标单位接到通知后10天内由招标人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补偿投标费用,投标书一律不退还。
1.23 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质疑截止日前向招标人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四 附件及附表
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格式
目 录
一、封面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函
五、投标报价资料
一、 封面
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电话号码: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年月日
三、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 (招标人名称) 的 (招标工程名称) 工程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并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以及在开标、评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电话: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四、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 (招标工程名称) 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整的投标报价,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安全达到标准。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你方提交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采用 现金 方式。
6、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12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我方已提交你方人民币(大写):整的投标担保,担保采用方式。
投标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 期: 年月日
五、投标报价资料
目 录
(一) 封面
(二) 表1:编制说明
(三) 表2:投标总价
(四) 表3:工程费用汇总表
(五) 表4:工程量清单
(六) 表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七) 表6:主要材料设备投标报价表
(一)、封面
工程
报 价 表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时 间:
表1
编 制 说 明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表2
投 标 总 价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造价工程师及注册证号:(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
编 制 时 间:
表3
工程费用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 额(元) |
1 2 3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
幕墙单位施工配合费(含垂直运输费、吊篮使用费、临时水电费、施工配合费) 税金 |
|
合 计 | ||
表4
工 程 量 清 单
招 标 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编 审 时 间: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招标范围: 三、编制依据: 四、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材料均为合格产品。 五、其他具体说明: 六、清单计算中需说明的问题: |
表5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单项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品种、规格、产地 | |
1 |
材
料 费 |
||||||
2 |
人 工 费 | ||||||
3 |
机械使用费 | ||||||
4 |
小计 | ||||||
5 |
管理费、利润、风险费及其他等 | ||||||
合 计 |
注:所有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须分别填写综合单价分析表。
表6
主要材料投标报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材料或设备名称 | 产地、厂家、品牌、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格式
目 录
一、封面
二、施工组织设计(需要有针对性编写)
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四、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特别是项目经理简介)
五、施工进度计划(需要详细介绍每个施工阶段的工作内容,蕞佳的合理工期将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六、免费维保期的工作内容
七、投标人建议书
工程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技术标部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六 主要合同条款
建设单位:杭州合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投标文件、询标记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监理单位:
4、幕墙施工单位
二、合同工程内容:
乙方对本大楼建筑、屋顶构筑物的立面泛光照明施工、灯具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供应。
三、承包方式
乙方就本合同工程范围内的材料采购、加工制作、运输、垂直运输、安装、成品保护、临设、清洁、维护、验收、保修、售后服务、竣工图绘制等工作,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进行承包。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工程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无偿返修直至达标,并同时向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且此类返工工期不予顺延。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及延误工期罚款等)均由乙方承担。若两次返工都未通过审核,则甲方可选择继续让乙方服务或解除合同,并不增加支付任何费用;若解除合同时甲方已支付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回已支付费用。
五、合同价款
1、 本合同包干价:人民币:(¥: 元);
2、本合同采用施工图一次性包干,除甲方重大的设计变更或增减工程量的,否则总价不予调整;
3、本合同价款采用总价包干(包括工程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软件费、管理费、报建报装费、包装运输、安装损耗、安装、开孔、防水打胶、调试、检测验收、安全、保险、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技术支持与服务、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应的措施费、利润、规费、税金、配合费、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费、总包配合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任何市场差价等各项费用)合同方式,并已包括除不可抗力外的所有风险。
4、合同内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材料、机械、人工等价格波动对施工成本的影响,计入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
5、垂直运输、吊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不再进行调整;
6、已包含施工电梯、塔吊特殊部位等后期安装所增加的费用;
7、施工用临时水电费、临时设施费已包含在报价中。
六、付款方式与履约保证金
1、付款方式
1.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支付20%的工程预付款;
1.2灯具进场后一周内甲方支付50%的工程款;
1.3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造价的95%;同时提交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建安发票,余款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伍年经交验无质量问题后15日内无息结清。
2、履约保证金:
2.1合同金额的10%做为履约保证金;
2.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七、合同工期
1、进场时间定为 2014 年 5 月日,于 2014 年月日完工;
人员到位率:项目开工后,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到位率必须达到85%以上,否则,每天罚款1000元/人。在开始施工前应派驻负责本工程设计的设计师在现场进行设计优化和配合工作。
2、乙方应严格按照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核准的施工网络计划和节点要求进行施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随时进行调整;
3、 施工工期为天(具体进场施工时间以甲方工程部提前七天通知为准。接通知后两天内开始作业面交接验收)。工期每延迟每天,罚款2000元/天;
4、 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拖延工期造成的一切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5、 如遇以下情况并经甲方、幕墙施工单位、设计、监理单位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
5.1在承包期内,因设计变更或幕墙施工单位工作面不符合施工条件的;
5.2一周内非正常停电、停水24小时以上的;
5.3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延误工期的;
5.4 甲方工程款不按期支付的。
八、材料设备供应
1、 本工程所需材料和设备由乙方组织供应。
2、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进口材料和设备需附报关证明,进场时都要进行检查和初验,经甲方、乙方和监理三方签字确认合格的材料、设备方可进场。已进场的材料和设备,未经甲方签署出场通知书的,不得运出场外。
3、 具有合格证书的材料和设备,甲方和监理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4、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5、 对于甲方认定厂家、品牌和规格的材料,乙方在采购时必须保证按要求的相应厂家、品牌和规格供货。认定厂家、品牌和规格的材料设备,乙方应提前组织采购,及时了解货源情况,每周通报一次进货进度。凡因乙方汇报不及时造成甲方未能及时重新指定厂家、品牌和规格而对工程的实际进度造成的影响由乙方承担。
6、对于由乙方自主采购的材料和设备,乙方在订货前须将材料、设备样品和有关生产厂家及技术资料提交监理和甲方认可,在有必要时可要求对进货厂家实地考察,未经认可的材料和设备不得用于本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示产品合格证及质量检验报告,并按照相关产品XXX标准进行验收,如果没有XXX标准,则按照部颁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7、 代用材料:认定厂家、品牌和规格的材料,如这部分材料和设备由于无货源原因而采购失败,乙方及时向甲方汇报,经市场调查核实后,甲方可以重新指定厂家、品牌和规格。仅主材发生变更的项目,由甲方对变化后的主材进行认价,经双方确认后代换变化前的主材价格;安装费用不予调整。
九、材料检验
1、 材料和设备的检验
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进场时都要进行检查和初验,经甲方、乙方和监理三方签字确认合格的材料、设备方可进场。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 检验内容
材料设备的检验时间和地点、取样办法、检验频次和内容由乙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提出,报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施行。
3、 检验费用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的检验费用由乙方负担。
4、 随时检查
甲方和监理代表在一切合理的时间内均应能进入施工现场以及半成品的制造、加工或制配的所有车间和场所,乙方应为他们进入上述场所提供一切便利和协助。
十、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1开工前7天内,组织乙方、设计及监理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1.2提供施工场地、临时设施场地及水电驳接点(水电驳接费用及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通道范围现场确定。
1.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1.4负责洽商、变更的审核、确认工作。
2、 乙方责任:
2.1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经营且对合同项下约定的服务内容具有相应资质条件。
2.2乙方必须与幕墙施工单位配合,保证幕墙施工单位工程整体工期目标的实现,服从幕墙施工单位合理的整体进度计划,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工程分包不能解除乙方任何责任与义务。
2.3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已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设备保护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自费负责修复至原始状态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4根据施工图、设计说明及行业规范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按时保质施工。
2.5所有进场的灯具材料及灯具应提供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单,经甲方和监理检验确认后才可用于工程中。
2.6遵守XXX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自觉服从甲方、幕墙施工单位和监理人现场代表的统一管理和协调。
2.7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期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安全,乙方应为其现场施工人员办理保险手续。甲方不承担乙方或其分包单位雇用人员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
2.8工程施工至竣工交验前,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所用的安装设备、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所有安装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的破坏、损坏或丢失,乙方均应即时、无偿修复,不得因此影响施工进度。
2.9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或甲方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对第三人财产及人生损害)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10按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工作,乙方应按甲方确认的图纸进行施工。预埋件的制作、预埋位置的审核均由乙方负责,如出现错埋或漏埋由乙方自行负责,以后需加固处理时,费用由乙方承担。
2.11按幕墙施工单位提供并经甲方及现场监理确认的承包项目的进度计划、进退场时间、工期及质量目标向幕墙施工单位负责,服从幕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项目施工的管理。
2.12因幕墙施工单位为现场施工的安全负责人,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接受幕墙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接受因违反幕墙施工单位制订的安全规则而由幕墙施工单位开出的罚单(罚单额度的合理性需由监理和甲方确认);因乙方聚众闹事、打架等一切不文明行为给幕墙施工单位造成的罚款及其它损失,由乙方承担。
2.13文明施工,保护施工环境,因乙方的行为违反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法规导致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2.14承担因管理不善、材料及人员不到位造成工期延误对幕墙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损失程度由甲方和监理确认)。
2.15在施工过程中小心进行成品保护,并在交工前清洁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已完工程,做到干净无污点。
2.16乙方施工所需的临时设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17工程进度必须符合幕墙施工单位进度要求,若影响幕墙施工单位脚手架或垂直运输设备的拆除,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一、竣工验收与结算
1 、竣工验收:
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按照监理要求,乙方向甲方至少提供竣工验收报告4份和完整竣工资料4份,报甲方组织验收。
1.2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负责组织有关XXX职能部门和单位按照XXX或行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规范进行综合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1.3验收合格后,双方及监理办理工程交接手续,工程交付甲方。本工程中间验收,隐蔽验收按照XXX相关规定。
1.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经甲方及监理确认的方案、XXX和浙江省有关现行施工和验工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提出返工和补救要求,直到质量达到合格为止,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延误工期罚款)均由乙方承担。若两次返工都未通过审核,则甲方可选择继续让乙方服务或解除合同,并不增加支付任何费用;若解除合同时甲方已支付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回已支付费用。
1.5乙方按照要求整理竣工资料,并负责绘制承包项目的竣工图电子文档,竣工图纸要求设计人及建筑师盖章确认,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竣工资料不能及时报验通过,乙方需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结算:
2.1乙方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报竣工结算报告4份和完整结算资料4份。工程结算经监理人初审、甲方蕞终审定后,方可作为结算价款支付依据。
十二、技术培训
1、乙方应对需方的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培训,所有培训应以中文进行。乙方在投标书中提出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项目、人数、时间等,供需方批准。
2、乙方派出的培训人员,应在所提供的产品上具有五年以上的维修经验。培训人员的简历连同培训计划一并提交需方,需方认为培训人员不合适可要求更换。
3、现场培训:乙方应在材料安装完毕后进行现场培训,应安排工程师给予指导和演示,对如何排除故障进行指导和演示,并对技术人员进行实际操作培训。现场培训费用包括在总价内。
十三、质量保修
1、 本合同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壹年。乙方对已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在保修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乙方应在24小时内作为响应,3天内排除故障。
2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记录上签字之日起算。保修期内发生的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非乙方原因或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火灾、地震等)致使本工程质量、产品造成损害发生的保修费用不由乙方承担。
3、 因工程质量及其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返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3天内派人修复;逾期修复,甲方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复,所发生费用从工程质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承付。
4 、质量保修期满,由甲方再次组织验收。
5、 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服务内容
5.1设备维护:建立合同范围内的设备的档案;协助处理常见的各种设备故障;对于在乙方的保修期内的设备,发生故障后,乙方工程师对其诊断,确定该设备是否需要送修并负责与供货厂商联系及送修/取回;硬件设备的升、外设更换。
5.2系统软件维护:系统安装、重装、制作紧急启动盘、增/删应用软件、回收硬盘空间、系统崩溃后的恢复、参数调试与设置
、系统软件版本升;为此工程建立合同范围内所有系统软件、工具软件的备份盘。
5.3 网络维护:提供对网络设备及WINDOWS 操作系统维护,包括网络设备的配置、故障监测分析诊断,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5.4病毒处理:负责定期检测、清除病毒;提供蕞新的病毒数据文件。若此工程系统受到病毒的侵害,负责清理病毒、恢复系统、利用各种技术手段恢复受害的文件或数据。
5.5替换服务:如果机器出现故障,一时无法解决,为保障此工程的急用,乙方提供与故障设备性能相近的设备。
6 、维保联系方式
售后服务热线:;
节假日值班:;
项目经理、专业工程师24小时开手机。
7、 质保期后的维保内容
保修期结束之后,为了更好的给用户提供长期、规范的服务,乙方将以优惠的价格同系统使用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其服务范围如下:
7.1应急维修服务
公司设有售后服务热线,售后服务人员24小时待命,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在接到业主保修电话后立刻联系有关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解答。倘若不能修复时,乙方将向业主说明不能修复的原因,并以优惠的价格向为业主提供备品备件。并将问题内容及原因、处理过程及方法、系统恢复正常的时间等内容填写于《用户设备紧急维修记录》由双方签字、存档。
7.2备品备件供应
乙方在各地区均须设有库房,储备充足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本系统在保修期内和结束保修期以后的零部件更换与维修,备品备件的进口和储存由丙方负责办理。保修期满后仍保证以优惠价格提供系统所需的设备和零部件。
7.3设备的维护保养
⑴ 每年对用户系统进行两次例行维护保养,并向用户提供技术指导,以保证设备良好的运行。例行维护保养的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⑵ 合同所含维护保养的设备,在出现运行失常或故障时,用户可随时向乙方提出维修要求,乙方如通过电话等联系、指导后仍不能恢复的,乙方将派出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限之内赶赴现场检查、维修。
⑶ 若设备或零部件损坏需更换,乙方将应及时向用户方做出口头说明或提供书面说明。
⑷ 维护保养范围内的设备在合同期内出现故障、损坏、老化等时,乙方将本着修换结合、以修为主的原则先行修复(维修费另行结算),如修复时间较长,乙方负责向用户提供临时备品,以保证用户各系统的正常运行。倘若不能修复时,乙方将会以优惠的价格优先向用户提供备件。
⑸ 根据用户的要求改进、完善图形和加强软件的操作功能。
⑹ 在每次例行维保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向用户提供本次维修保养工作报告(包括维保项目、存在问题、处理结果、软件修改等内容),该报告需经甲方签字认可。并征询对下一次维修保养工作的意见和目标。
⑺ 统一处理测试过程中发现的故障,详细记录处理过程和处理方法。
⑻ 解答发包人操作人员对系统操作的问题。
⑼ 不可预见的其它维修工作。
⑽ 例行维护保养结束后,维护人员将工作结果填写于《维保记录》,《维保记录》将向业主提供,由双方存档。
十四、违约责任与争议
1 、违约责任:
1.1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工程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无偿返修直至达标,并同时向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且返工工期不予顺延。若两次返工都未通过审核,则甲方可选择继续让乙方服务或解除合同,并不增加支付任何费用;若解除合同时甲方已支付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回已支付费用。
1.2一方发生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 争议:
2.1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单方违约导致合同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2.2双方发生争议后,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发包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2 、合同生效后至合同终止前,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及时提供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不因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逾期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情形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理由不履行合同。
3、 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动乱、洪涝灾害、地震、台风等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
十六、其他
1 、对乙方项目经理的规定:
1.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更换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非不可抗力原因更换的项目经理,更换一次罚款5000元。
1.2项目经理非不可抗力原因且未经甲方同意不参加应由项目经理参加的会议每次罚款1000元。
2 、乙方使用专利产品和环保产品的要求:乙方使用专利产品造成侵权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3 、施工图中规定不明确或有多种解释的情况应提出来由甲方作出先进性解释;乙方投标时没有提出来,施工过程中要求明确时,甲方和设计单位发出的解释性技术核定单不得增加造价。
4、 由乙方采购的材料不能及时到货而影响工程进度时,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立即解决问题,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 、分包、转包:严禁工程承包中的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行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将本工程转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上述行为,所有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 、乙方违约的其他约定:
6.1乙方应注意文明施工,不得在施工现场或甲方、监理办公场所聚众闹事,若因乙方原因发生此类事件,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处以不少于1万元的罚款。
6.2因乙方原因,工期影响20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 乙方提出修改设计只对施工有利而增加工程费用的,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8、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另行协商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 、全部施工图纸、施工图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签证或函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10、甲方派驻代表: ;乙方项目经理:。
1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全部义务账务结清终止。若双方签字盖章时间不一致,以后签字盖章一方时间为合同生效时间。
12、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包括:
12.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的有关协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12.2 本合同协议书;
12.3中标通知书;
12.4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答疑文件等);
12.5投标书及其附件;
12.6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
12.7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规定和其它有关技术文件;
12.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2.9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1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 贰份。
14 、本合同签订地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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