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年度考核量化实施细则怎么写:附精选通用模板

为了贯彻《XX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意见》,加强和规范我市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能上能下的教师职务聘任激励机制,真实、全面、科学地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广大教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性和创造性,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根据《XX省中小学教师职务年度考评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及《XX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实施〈XX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目的和内容教职工年度考核量化实施细则怎么写:附精选通用模板

年度考核是衡量教职工一学年来在x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能力、工作成绩等方面综合表现的重要途径和形式。加强和规范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为教职工职称评聘、绩效考评、奖惩考核、调整工资待遇以及解除聘用合同等提供依据;同时,对学校全面了解教职工的总体工作情况,推动教职工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提高x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履责能力,为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我市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作贡献。

教职工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以《XX省中小学教师职务年度考评试行办法》(X教职改〔1992〕113 号)规定的内容为主,具体包括:“思想x表现”和“教学业务工作”两大方面内容,即教师每年度填写的《XX省中小学教师职务考评登记表》的考核内容、等次或分值和责任处室如下表:

考核内容 等次或分值 责任处室
思想x表现(定性等) 优秀、合格、不合格 办公室
教学业务工作(定量结合定性等) 优秀、合格、不合格 行政会
出勤情况 10分 办公室
教学工作

60分

教师工作量 12分 教务处
备课、编写教案情况 7分 教务处
批改作业情况 5分 教务处
授课情况 15分 教务处
校以上统一命题

考试科目成绩情况

8分 教务处
公开教学情况 5分 教研室
指导培养学生获奖情况 4分 政教处
辅导差生情况 4分 政教处
承担课外活动和其他活动情况 3分 团委
教研(教改)工作情况 4分 教研室
编写教材、教参和交流、发表经验总结、XXX、论著情况 5分 教研室
指导培养教师情况 3分 政教处
班主任工作和x政及其他工作情况 7分 政教处
进修培训或继继教育情况 4分 教研室
奖惩情况 4分 办公室
量化x终得分 100分 办公室
加分项【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等】 10分(总分不超过100分) 行政会
年度考核x终结果 优秀、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行政会

二、考核办法和要求

(一)考核办法

教职工年度考核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其中,“思想x表现”的考核采取定性的办法考核,评价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教学业务工作”的考核采用定量结合定性的办法考核,先定量考核,满分为100分,再根据量化得分情况,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

年度考核x终结果由学校考核领导组根据“思想x表现”和“教学业务工作”考核情况确定,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只有“思想x表现”和“教学业务工作”均取得“优秀”的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方可确定为“优秀”等次。考核内容、等次和分值如上表:

(二)考核要求

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自始至终贯穿于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学校将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在平时工作中,认真组织各职能处室对教师备课、编写教案情况、批改作业情况、授课情况等方面工作进行制度化的检查;对教师的出勤情况、教师工作量、考试成绩情况、公开教学情况、指导培养学生获奖情况、辅导差生情况、班主任工作和x政及其他工作情况、承担课外活动情况、教研工作、编写教材、发表XXX情况、指导培养教师情况、进修培训情况、奖惩情况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登记、认定;认真指导教师如实填写《XX省中小学教师职务考评登记表》,表中所有内容要按照平时检查、登记认定的情况如实填写,并指定相关处室的人员负责审核、把关,做到谁审核谁签名负责,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建立和完善教师业务档案,及时对教师每学期、学年所做的教育教学工作以及取得的工作业绩、业务成果等材料进行认证、登记、归类、存档,并定时公示,作为学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学校增设的加分项也将领导组指定相关处室人员负责审核,分值采用加分的形式。一般管理人员、非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教辅、工勤人员按其岗位职责由行政会议确定分值。

学校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应在专业技术职务高、中、初教师以及后勤人员中合理分配,各类人员都要占一定的比例。“优秀”等次的人员,应按考核得分情况,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教师同时承担行政、教辅、后勤等工作的,将所负担的行政、教辅、后勤工作量折算为课时,按教师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学校根据教职工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以及服务对象(有关教师、学生)的评议等情况,对教辅、工勤人员进行考核。

三、考核组织和程序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组(全体行政,校长任组长),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的组织工作。

各教研组(或年段)及后勤组设立考核小组,教研组长(或年段长)和后勤组长为本考核小组组长。考核小组组长负责召开考核会议,布置考核内容和落实考核要求。

(一)申请优秀指标

1、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比例实行“先批后用”办法。考核开始时,由单位填写《XX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审批表》,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并下文确定。

2、各单位年度考核的优秀指标按以下比例测算:

(1)当年度被省市县x委、x授予综合性表彰的先进集体、文明单位或继续保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其优秀等次的人数,可以占单位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

(2)当年度凡有工作人员受x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单位,其优秀等次的人数不得超过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2%。

(3)当年度没有上述情况的单位,优秀等次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

(4)当年度获得上述有关荣誉,同时该单位又有工作人员受到相关处分,若受处分对象为单位主要负责人,优秀等次比例按12%核定。若处分对象不是该单位主要负责人,优秀等次比例按15%核定。

(二)单位组织考核

1、个人自评:学年工作结束后(6月30日前),教师个人应对一学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认真如实填写《XX省中小学教师职务考评登记表》(以下简称《考评登记表》,一式2份,该表除缺页或错印外,不得更换),并根据当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评,用铅笔在表中“得分”栏注明等或分值。

2、小组测评:召开考核小组会议(6月30日),组织每一位教职工进行述职并对其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表现进行满意度测评。教职工数多的学校,可以年段组或者教研组为单位,组织述职和测评。

3、责任处室审核(7月2日):各责任处室对教职工个人自评内容进行复评,初步拟定考核等和分值,并在《考评登记表》相应栏目内打分、签名,以示负责。

4、学校考核工作领导组审定

(1)学校召开行政会议,对处室职能部门和各小组拟定考核等和分值进行讨论、评议和审定。

(2)确定所得分值、名次和考核结果,汇总填入《XX市学年度教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并予以公示。

(3)公示结束后,各处室职能部门、各小组在考核对象的《考评登记表》中“教研组意见”、“学校职能部门审核意见”、“学校考核意见”等栏中分别签置意见并签章确认。同时,填写有关表格上报审批。

(4)将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无异议后,由考核对象在本人的《考评登记表》中“本人对考核意见的看法”栏中签章确认。

(四)考核结果审批及备案

考核工作结束后,按市局要求填写《XX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汇总呈报表》(见附件4)、《XX市学年度考核情况汇报表》(见附件5)、《XX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6) 连同《XX市学年度教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等上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批,送市教育局存档,并及时将一份《考评登记表》报送市教育档案室,存入个人档案。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除作为教职工晋、晋职、调资、奖惩、绩效工资发放和聘期考核等的主要依据,并执行以下文件规定:

(一)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 依照规定给予晋升工资档次。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不晋升薪工资,不发放年终奖金,不作为职务晋升、各种评先选优的推荐对象。

(三)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给予批评教育并取消年终奖金, 不予晋升薪工资,本年度不得评聘教师职务,必要时由学校安排接受相应的待岗培训,必要时可调整岗位。

五、执行以下文件关于几种情况的考核规定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1、受x内(行政)警告处分的;

2、师德表现一般,教育教学实绩平平;

3、任教学科的教学质量低于年平均水平或达不到上规定要求的;

4、中、高教师所任教学科对初、中教师不能起示范、引领作用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1、思想x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较差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思想x素质较差,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5、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x学习,教研活动,校、年段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中有三分之二以上不参加的。

(四)下列几种人员的考核办法

1、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试用期内,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正式聘用或延长试用期的依据;试用期满转正定的当年按正常情况参加考核;

2、上半年退休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下半年退休的人员参加当年度考核;

3、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4、受x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年度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

5、XXX转业干部转业当年无违法违纪的,原则上可确定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6、单位公派学习、培训一年以内的人员,由原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7、借用一年以内的人员,由原单位对其进行考核,但需征求借用单位意见。借用一年以上的人员,第二年由借用单位对其进行考核,但需征求原单位意见。并将考核结果报原单位,由原单位统计上报;

8、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单位可以直接确定其为不合格等次;

9、因病、事假累计超过一学期的,当年度不得参与年度考核;

10、无故旷工的,未经请假无故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天的,一律定为不合格等次。

六、具体量化计分办法

严格执行《XX省中小学教师职务年度考评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其他未尽事宜由行政会研究及解释。

一、思想x表现(定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优秀:⑴坚决拥护中国共产x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学习和贯彻x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⑵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并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⑶模范地遵守XXX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受到中学学校(小学学区)以上的表彰或奖励。

合格:⑴拥护中国共产x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贯彻x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⑵服从工作需要,能履行教师职责完成本职工作;⑶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表现较好。

不合格:⑴有违反x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言行,情节严重的; ⑵或违反XXX法律、法令、以及道德品质败坏,或作风不正派,严重妨碍安定团结,影响恶劣的;⑶或不承担组织分配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以及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的;⑷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⑸或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

说明:⑴必须分别具备优秀、合格各个条件,才能评为优秀、合格。

⑵凡是涉及“不合格”条件中的一条就可定为不合格。

二、出勤情况:10分

⑴出满勤者得10分;⑵病假:每十天扣1分;⑶事假:每五天扣1分;⑷旷工:每半天扣1分;⑸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x学习,教研活动,校、年段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每缺席一次扣0.5分。

说明:⑴无故旷工达半个月以上或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中有2/3 以上 不参加者,可视为不合格教师;⑵病假达四个月、事假达二个月以上者,不得评为优秀教师。

三、教学工作情况:60分

1、教学工作量情况(12分)

⑴完成省教委X教职改〔1990〕277、278号文件规定的x低教学时数者,得12分,在完成上述规定教学时数1.5倍的基础上, 每增加15节奖励1分,但奖励x多不超过5分。

【备注:根据新的X人社文〔2016〕142号附件3《XX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规定的x低教学时数者:平均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为中学不少于320课时(40周计)(每周至少8节否则为工作量不足)。校正职领导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3(每周约2.7课时);校副职领导及完全小学校长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2(每周4课时);中学中层干部不少于上述标准的2/3(每周约5.4课时)。】

⑵学年度完成任教总课时数少于规定的x低时数,每缺10 节扣1分,缺150节以上者,除工作量项目内不给分外,并在备课、写教案、批改作业和授课等栏目内累计x多得15分。

⑶专、兼任教师要求每人每学年听课不少于35节,每缺一节扣0.5分;

⑷凡担任毕业班属统考科目授课者,按实际授课节数1.5倍计算;

⑸城镇初中每班定生45-50人。班学生规模高限每增加5人,其每节课也相应增长0.1节,但县城每节增长不超过1.2节。

说明:教务处安排的代课、第二课堂教学亦可列为教学时数。

2、备课、编写教案情况:(7分)

⑴能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写好每节课的教案,按规定布置作业,并认真批改作业的;(得6-7分)

⑵能备好课、能写好教案,并能按规定布置和批改作业的;(得4-5分)

⑶其他一般情况(得1-3分)

3、批改作业情况:(5分)

⑴能按规定布置作业,并认真批改作业的;(得4-5分)

⑵能按规定布置作业和批改作业的;(得2-3分)

⑶其他一般情况的。(得1-2分)

说明:对跨年段和跨学科任课的教师应适当给予优惠。

4、授课情况:(15分)

⑴能准时上、下课,讲授好每节课、讲授内容准确、生动,学生反映好,听课教师评价好,课堂秩序好的;(得12-15分)

⑵以上评价内容做得一般的;(得6-11分)

⑶以上评价内容做得比较差或常乱班的。(得1-5分)

5、校以上统一命题考试科目成绩情况:(8分)

⑴学年总评成绩在提高率、及格率、优秀率、巩固率等全面衡量中取得好成绩的;(得7-8分)

⑵以上四率全面衡量中做得一般的;(得4-6分)

⑶以上四率全面衡量做得比较差的。(得1-3分)

6、公开教学情况:(5分)

⑴参加市以上组织的公开教学的,获好评者;(得4-5分, 差的得1分)

⑵参加学校(含小学)组织的公开教学者,获好评者;(得1- 3分,差的不给分)

7、指导培养学生获奖情况:(4分)

⑴学生获XXX以上奖励的,指导教师得4分;

⑵学生获省一、二等奖,指导教师得3分;

⑶学生获省三等奖或市一、二等奖,指导教师得2分;

⑷学生获市三等奖或县一、二等奖,指导教师得1分。

说明:指导学生获奖的教师得分以一位教师为主,协助指导培养的教师至多只能1至2人,可给予适当得分,但不得与为主教师等同。

8、辅导差生情况:(4分)

⑴辅导差生能用好的办法,并取得好的效果;(得3-4分)

⑵辅导差生工作一般化的。(得1-2分)

四、班主任工作和x政及其他工作[㈠㈡选项]

㈠班主任工作(7分)

⑴制订班工作计划和总结班工作简况。(得1分)

⑵主题班会和辅导团队活动的次数、内容。(得1-1.5分)

⑶家长会、家访情况(日期、人数、内容)。(得1-1.5分)

⑷班集体获奖情况。(得1-1.5分)

⑸班面貌变化情况。(得1-1.5分)

㈡x政及其他工作情况(7分)

⑴能认真做好x政管理等兼职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工作实绩显著。(得6-7分)

⑵兼职工作做得较好,政策水平较高,管理能力较强,取得一定成绩者;(得4-5分)

⑶兼职工作做得一般化的。(得1-3分)

说明:其他非班主任教师由学校统一安排,①一部分协助班主任工作;②一部分兼任x政和其他工作。在评分时,上述①②两个项目不能同时得分;协助班主任工作的,x多只能得5分。

五、承担课外活动和其他活动情况(3分)

1、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培养学生兴趣,发展个性、特长,每学年承担指导1个以上活动小组,任务、计划、内容、形式明确,并有指导工作的总结;(得1-2分)

2、 组织指导的学科或项目在竞赛活动中获得县以上表彰或奖励的。(得1分)

六、教研(教改)工作(4分)

⑴教研(教改)项目(附有经验总结)在市以上交流和推广,并获得好评者。(得3-4分)

⑵教研(教改)项目(附有经验总结)在县交流和推广,并获得好评者。(得2-3分)

⑶教研(教改)项目在中学(学区)交流和推广,并获得好评者。(得1分)

七、编写教材、教参和交流、发表或出版经验总结、XXX、论著等情况。(5分)

⑴文章在省以上国内统一刊号专业刊物上发表或正式出版部门出版者;(得5分)

文章在省以上专业会议上交流宣读者。(得4分)

⑵文章在市专业刊物上发表、出版者;(得4分)

文章在市以上会议上交流收入汇编或获奖者。(得3分)

⑶文章在县专业刊物上发表、出版者;(得3分)

文章在县专业会议上交流并收入汇编或获奖者。(得2分)

⑷文章在中学(学区)校内交流并收入汇编者。(得1分)

说明:⑴x高分为5分。

⑵教研(教改)的经验总结在上栏已得分,本栏目内不再得分。

⑶XXX一稿多投或一稿多种文本,只要内容有三分之二以上重复的,均以一篇XXX计分。

八、指导培养教师情况(3分)

⑴指导教师或实习生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并获得好评的(1- 2分)。指导教师以1人为主,协助指导培养的教师至多只能1至2人可适当给分,但不得与为主教师等同。

⑵能给教师开讲座,介绍教学教育经验,反映效果好的。(1-2分)

⑶长期性的老带新(高教师“一带一”,一教师“一带一)能认真指导培养教师,使受培养的教师在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上有较大的进步的。(2-3分)

说明:以上几项工作同时都做了,以3分为满分。 长期性的老带新应在学年初向教务处办理手续登记备案,学年考核时被培养教师要出具受益情况证明。

九、进修培养(或继续教育)情况(4分)

⑴参加高等院校本专业进修培训(含继续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合格者,得4分;成绩不合格者,得1分。

⑵能有目的、有计划地做好在职进修提高,并有自学笔记或撰写心得体会的。(得1-4分)

说明:被指定要参加进修培训,而无故不参加者,不得分。

十、奖惩情况(4分)

⑴本年度内获省以上x委、x表彰的各种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等称号者,得4分;

⑵本年度内获地市以上x委、x表彰的各种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等称号者,得3分;

⑶本年度内获县x委、x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等称号者,得2分;

⑷本年度内获中学(学区)各种表彰者,得1分。

说明:同一年度多表彰,均不重复计分,只取x高分。

七、原教师转任职员的考核办法由行政会议研究确定【新的教师转任职员,严格按职员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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