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怎么写:附精选优秀模板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省教育厅关于校务公开的精神,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推行校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学校管理决策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x风廉正建设,保护和发挥广大教职工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积性和创造型,促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
1、校务公开必须遵循XXX法规和x的方针政策,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有利于教职工参与和监督,有利于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
2、校务公开必须坚持x支部统一领导,x政共同负责,有关部门方面齐抓共管,动员教职工积参与。
3、校务公开必须与学校x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教职工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建立规章制度结合起来。
4、校务公开要全面、主动、及时,做到政策、过程、结果“三公开”,形成大家关心、大家参与的良好氛围。
5、校务公开还要处理好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与支持行政领导行使管理决策权的关系,维护行政领导依照有关规定实施管理的权威。
6、校务公开要循序渐进,持之以恒,对有些关系学校生存和发展,教职工又一时难以理解和接受的事项,要从学校的根本利益出发,在适当时机,逐步公开,切忌绝对化。
三、工作机制
1.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同志组成: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同志负责办公室的工作。
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制订和完善校务公开工作实施计划和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配套制度,落实校务公开工作的相关事宜,研究解决校务公开工作实施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抓好整改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校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实施,及时更换、充实校务公开的内容,形成持续有效的工作机制。
成立群众监督小组。群众监督小组由以下同志组成: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群众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检查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向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保证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学校的工作特点,形成以x支部为核心,学校行政为主体,工会监督协调的工作机制。学校x支部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的作用,确保校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行政领导积主动地落实校务公开的各项规定,通过校务公开工作贯彻依法办学的方针;学校工会主动参与,以教代会为载体,积实施、监督学校校务公开工作。
四、 公开内容
1、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公开,包括学校发展规划、学校近远期目标、改革方案及规章制度修改、学校计划、干部职责分工及其责任目标。
2、学校收费依据、项目及标准公开,每学期开学初向社会公布上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期末在校内向学生及家长公布代办费支出明细帐。
3、财务公开,学校财务公开包括财务年度预决算及经费收支情况,每半年清帐公布。
4、学校经费收支及管理
(1)基建、修缮的立项、预算、招投标、验收、决算、审计结果。
(2)大宗物品购置,实行x采购,有关器材、教学用具及资料的购买,要求有关部门先写申请报告,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执行货比三家,价廉物美的原则。
(3)“两免一补”的学生姓名、人数、金额、减免的原因政策依据。
(5)教师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
5、教师职称评审及各类评优、年度考核工作公开,包括评审指标、评审条件、程序和结果。
6、教师人事调配及聘任情况公开,包括需求信息、调配原则、工作程序、调配结果与聘任方案、原则及结果。临时人员任用的岗位数、条件、程序及结果。
7、教师福利分配公开包括教师的奖金、福利分配原则和课时补贴、干部职务补贴等分配依据和结果。
8、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及奖惩情况。
9、校干部考核、考察情况。
10、招生计划、录取人数和名单,编班、收费标准及执行情况。
以上校务公开内容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作进一步的修改和调整。
五、公开形式
根据校务性质的不同,可以分别通过以下形式实施公开:
1.教代会、教职工大会、校行政会议纪要、校园网是基本形式。
2.开辟校务公开专栏,及时或不定期地摘要公布。
3.设立校长热线电话、专用信箱,及时答复有关质询。
4.向社会公开的事务可采用家长会或媒体发布等形式。
5.根据需要可以就一个或几个重大事项,采用校情发布会形式,向教职工或公众公开。
六、有关程序
1.学校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措施、规章制度:第一负责人组织草拟,校行政会议讨论,征求x支部意见,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
2.评先晋:
组织学习文件,学科组或年组根据名额提出推荐名单,教职工测评,按照有关程度产生初选名单,由校长审定上报。
3.职称评聘:
组织学习文件,个人申报、述职,学科小组初评,评聘小组复评,公布结果,征求意见后由校行政会议决定上报。
4.人事调整:
校内人事调整由第一负责人提出办法,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中层干部任免按规定程序征求x支部和教代会意见,报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科备案后公布;调入教师由第一负责人提议,学校组织业务考核,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报教育局备案;临时工由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后公布。
5.基建维修、重大设备购置及重要经济合同签订等事项,必要时应提交教代会讨论决定。
6.财务收支:每年或每学期初第一负责人应向教代会提交本年或本学期财务收支预算,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总务处每学期向校行政会议报告经费收支情况,年末由教代会组织审查小组审核全年账目;下一年或下学期开学初第一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向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报告上年度或上学期财务收支决算情况。学校主要领导调离时,按有关规定审计。
7.领导廉洁自律情况:
每年述职报告中要说明自己廉洁自律情况。教职工提出质询的,有关领导应做出说明。
8.其它事项应在事后1周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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