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转型调研报告怎么写(免费分享6000字范文)
2021年6月1日,市政协组织开展重点协商办理“全面推动上海数字化转型,加快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数字之都”提案专题活动,并围绕“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的市场化力量参与机制”重大调研课题进行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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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城市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按照市委、市XXX《上海市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调研工作方案》部署,市政协专门成立调研课题组,组织开展“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的市场化力量参与机制”分课题调研。课题组认真学习领会《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意见》精神,聚焦市场化力量参与机制,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通过召开XXX部门、砖家、民营企业、外资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座谈会,深入企业、应用场景等实地调研,着力了解各方面诉求,找准市场化力量参与城市数字化转型面临的高频、急难问题。在此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提出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市场化力量参与机制的对策建议。
市场化力量参与城市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意义
市场化力量包括企业、相关事业单位、高校科研机构、数字服务中介组织、盈利性社团等各类市场主体。课题主要聚焦为城市数字化转型提供资金、产品、技术和服务等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包括国企、民企、外企和各类混合所有制企业等。课题组认为,市场化力量参与城市数字化转型,涵盖市场化力量自身数字化转型和市场化力量参与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两个方面,其中市场化力量自身数字化转型,重点是数字产业化和企业数字化,市场化力量参与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重点是市场化力量推动产业数字化,即以市场化方式为产业数字化提供资金、技术、产品、服务等。因此,市场化力量参与城市数字化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这是城市数字化转型向纵深推进的内在要求。城市数字化转型主要涉及经济、生活和治理三大领域。在经济数字化转型方面,企业是主体,是主导者,XXX为数字化转型营造环境。在生活数字化转型方面,XXX是引导,企业是主体,市场是主场,市民是主人。在治理数字化转型方面,XXX是主导,企业是解决方案和具体项目提供者、实施者。因此,不管是经济、生活还是治理的数字化转型,市场化力量都是重要参与主体。
第二,这是提升城市数字化转型质量效率的关键举措。市场化力量是市场配置要素资源的微观主体。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不仅仅是字面意义上的城市数字化转型,更为重要的是要求提升城市数字化转型效率和质量,是更高质量、更高效率的变革。必须要充分体现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企业高效配置要素资源作用。
第三,这是凝聚城市数字化转型主要力量的必然选择。市场化力量是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变革和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城市数字化转型的主要力量。城市数字化转型是城市各方面的整体性转变、全方位赋能和革命性重塑,是生产、生活和治理方式的重塑。为此,需要市场化力量为城市数字化转型出谋划策、主动作为,把握数字化转型规律,凝聚全社会共识,充分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
市场化力量参与城市数字化转型的现状和问题
市场化力量参与城市数字化转型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市委、市XXX高度重视城市数字化转型。上海“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全面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加快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数字之都。在政策引导下,市场化力量积参与城市数字化转型,经济数字化、生活数字化和治理数字化取得积成效。
一是数字产业化位居全国前列。上海芯片、人工智能、大数据、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数字产业全国领先,涌现出一批龙头数字化平台企业和工业互联网龙头企业。
二是市场化力量参与推动生活数字化和治理数字化转型成效显著。数字企业,包括平台企业和数字服务企业等积参与生活数字化转型,在线经济发展成效明显。同时,市场化力量积参与治理数字化转型,包括上海“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等领域各种数字化转型场景开发建设。
三是大型国企外企民企数字化转型显著。不管是国企、民企还是外企,都积推动数字化转型,尤其是大型国企、民企和跨国企业数字化转型走在前列。
市场化力量参与城市数字化转型主要存在“八个缺乏”的问题
课题组经过调研梳理归纳,市场化力量参与城市数字化转型在自身数字化转型和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八个缺乏”问题。
一是“缺乏数据”,“数据孤岛”“数据烟囱”和“数据墙”等现象突出。调研中企业普遍反映“缺乏数据”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XXX公共数据开放共享还不够充分;第二,跨行业、跨企业数据互联互通存在障碍;第三,企业内部存在“数据烟囱”问题,导致企业数字化整体转型缓慢。
二是“缺乏平台”,市场化力量参与的架构不全、通道不畅。调研发现,市场化力量参与城市数字化转型“缺乏平台”,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缺少数字市场交易平台,影响数字市场供需双方高效对接;第二,缺少市场化力量参与城市数字化转型的规划政策和场景需求制定通道渠道等平台途径,造成XXX研究制定数字化转型规划和政策市场化力量参与度不高。
三是“缺乏协同”,企业数字化转型面临“断链”、“少链”等情况。不少企业反映,数字市场供应链产业链的数字孪生、数字生态还未形成,影响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得企业缺乏数字化转型内生动力。
四是“缺乏解决方案”,数字关键技术“卡脖子”和公共领域技术缺乏等问题突出。调研发现,企业数字化转型遇到的突出瓶颈是“缺乏数字化解决方案”。一方面,表现在数字化科技服务商少,中小企业难以找到价格合理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表现在缺乏数字化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导致市场化力量缺乏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的能力。
五是“缺乏软硬件支撑”,云服务、区块链、算力等数字新基建和数字服务标准规则供给不足。数字新基建是市场化力量参与城市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支撑。调研发现,这方面企业主要反映的诉求在以下几个领域:第一,城市数字底座建设;第二,云服务平台和区块链建设;第三,生活智能化基础设施;第四,数字产品、服务标准规范等数字制度供给。
六是“缺乏支持政策”,XXX支持政策仍存在“滞后”“缺失”现象。调研中,企业普遍反映,数字化转型需要XXX政策支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第一类是土地、能耗等资源指标支持;第二类是财政资金支持政策;第三类是XXX对数字化转型场景开发建设的制度供给;第四类是国企数字化转型的激励政策。
七是“缺乏专业人才”,数字化专业人才“难觅”“匮缺”比较普遍。调研中,企业普遍反映,数字化人才严重不足,使得自身数字化转型缺乏支撑。特别是大量的中小企业缺少数字化人才,没有专职信息化数字化人员。
八是“缺乏监管”,大数据“杀熟”、平台企业垄断和治理数字化转型项目歧视性采购等行为失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数字化市场准入严格,用审批替代监管,事中事后监管缺乏。有企业反映,数字化转型中,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催生新业态新模式,但XXX往往对数字化转型场景开发建设的市场准入严格,缺乏审慎包容监管,导致市场化力量难以参与到城市数字化转型中。第二,治理数字化转型场景重建设轻监管。调研中,有企业反映,治理数字化转型项目的XXX采购中,一定程度上存在不公平、不平等甚至歧视现象。此外,治理数字化转型场景建设运营的后评估监管缺乏。第三,数字市场存在垄断、不公平竞争等问题。有企业反映,大平台企业利用自身技术、规模等优势垄断市场,存在不公平竞争问题。
加快构建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市场化力量参与机制的基本思路
紧扣上海“十四五”规划的战略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意见》,按照“整体性转变、全方位赋能、革命性重塑”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生活、治理三大领域数字化转型,抓住数字化转型场景建设“牛鼻子”,以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主攻方向,聚焦市场化力量参与城市数字化转型“八个缺乏”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地位作用,更好发挥XXX主导、保障作用,着力培育数字市场主体,着力破除市场化力量参与城市数字化转型的制度性障碍,着力构建城市数字化转型市场化力量参与制度机制,创新市场化力量参与的政策举措,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数字市场体系,推动市场化力量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参与城市数字化转型,激发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
加快构建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市场化力量参与机制的若干建议
围绕市场化力量参与城市数字化转型,要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市场化力量参与城市数字化转型的制度、机制和政策举措,激发市场化力量参与的积性和主动性,发挥市场主体地位作用,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
加强制度供给,建立健全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市场化力量参与制度
围绕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破除市场化力量参与的制度性障碍,加快构建适应数字经济发展需求的规则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市场力量参与制度,保障市场化力量参与权益,激发市场化力量创造力,提高市场化力量参与的积性和主动性。
一是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制度供给。为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着力破解数据确权、数据交易、数据开放和数据安全等堵点、痛点问题,建议:加快梳理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地方性法规、XXX规章,构建适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的规则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数据立法,健全数据产权制度,完善数据交易标准规则制度,健全XXX数据开放制度,研究制定《上海市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为市场化力量参与提供制度保障,推动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建立健全市场化力量参与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为扩大数字市场开放,破解城市数字化转型领域市场开放的制度性障碍,激发市场活力,建议:建立健全市场化力量参与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完善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规则和准入条件,健全治理数字化转型领域中XXX采购制度,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城市数字化转型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完善数字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数字时代对知识产权保护难度大、要求高、忌讳深的情况下,围绕加强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数字知识产权保护,着力解决数字知识产权盗窃、占用和侵权等高频多发问题,建议:抓紧修改完善已有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确立数字知识产权保护地位,补齐数字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短板,营造一流的数字经济营商环境,保护市场化力量参与的合法权益,激发市场创造力,推进市场化力量参与城市数字化转型。
强化机制建设,构建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市场化力量参与机制
为破解市场化力量参与面临的问题,强化动态调整和供需匹配,创新市场化力量参与机制,拓宽市场化力量参与渠道,构建市场化力量参与城市数字化转型的路径,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
一是构建推动市场化力量参与城市数字化转型的组织协调机制。建议:在城市数字化转型领导小组下面设立市相关部门和代表性企业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推进,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公平参与城市数字化转型;建立健全各部门和各XXX推动市场化力量参与城市数字化转型的考评机制;建立完善城市数字化转型地方性法规、政策规划、实施意见、行动计划、制定过程中的政企沟通机制,听取市场主体诉求,保障市场化力量拥有知情权、建议权和参与权,提高城市数字化转型规划的科学性、政策的精准性和具体措施的实操性。
二是构建城市数字化转型场景开发建设的市场力量参与机制。场景开发建设是城市数字化转型的“牛鼻子”。建议:建立健全城市数字化转型场景开发建设的供需对接机制,定期发布城市数字化转型场景开发建设需求信息和供给信息,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建立完善城市数字化转型场景开发建设的“揭榜挂帅”和招投标等市场化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不问出身,只要能立“XXX令状”、能建“里程碑”,开展同台竞技和技术产品公平竞争,形成具有内在驱动力的多方参与城市数字化转型场景开发建设机制;建立健全以应用场景为授权的公共数据商业开放机制,破解城市数字化转型场景开发建设中“缺乏数据”问题,完善XXX数据开放机制,推动公共数据分类分向社会开放共享;建立健全企业数据利益共享机制,鼓励企业以数据交换、合作开发等多种方式,推动社会数据向平台流通,促进社会数据互联互通,为市场化力量参与城市数字化转型场景开发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三是构建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支撑保障机制。围绕产业数字化和企业数字化转型,破解企业数字化转型“缺乏解决方案”“缺乏数字化人才”“缺乏资金”和“缺乏协同”等高频、急难问题,着力解决企业数字化转型“不会转”“不能转”“不想转”和“不敢转”等突出问题,建议:建立健全数字化集成服务商或平台企业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供需对接,强化转型指导,鼓励数字化集成服务商或平台企业开发更多数字化转型的产品、服务、工具,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合作机制,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专项金融支持;建立健全XXX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保障机制,强化XXX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扶持;建立健全供应链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协同机制,鼓励支持具有产业链带动能力的核心企业搭建网络化协同平台,带动上下游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考核激励机制,推动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建立健全企业、科研机构等“产学研”合作机制,完善数字共性技术“政产学研”合作机制,完善数字关键技术研发创新的“赛马”机制,强化数字技术的科技创新,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关键技术和解决方案支撑。加强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基础设施支撑保障;建立完善城市数字基础设施的保障支撑机制,加快推进城市数字底座建设。
创新政策举措,建立完善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市场化力量参与的主要举措
为推动市场化力量参与制度机制落到实处,围绕数字市场开放、资金支持和数字化人才保障等方面,创新市场化力量参与的政策举措,为市场化力量参与城市数字化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创新推动市场化力量参与的具体举措。建议:制定并及时发布市场力量参与的市场负面清单,推动数字市场扩大开放;搭建场景供需对接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场景开发建设需求和供给信息,开展城市数字化场景示范项目建设,引导市场化力量参与城市数字化转型场景开发建设;依托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制定发布公共数据开放清单,动态调整公共数据开放清单,促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为市场化力量参与提供数据支撑;加快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技术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和公共研发平台,深化“长三角XXX技术创新中心”“张江国际脑库”“智慧情报”“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长三角技术市场协同平台”等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开放共享,为市场化力量参与城市数字化转型提供支撑;组织实施前瞻性、验证性、试验性应用场景项目,搭建数字化转型场景“沙箱”,支持数字底层技术开展早期试验验证,为数字技术大规模示范应用提供场景机会;加强数字知识产权侵权执法,加大对数字知识产权侵权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营造市场化力量参与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法治环境,保障市场化力量参与的合法权益。
二是创新市场化力量参与的资金支持政策举措。建议:梳理并有效整合数字经济领域的各类财政扶持资金,优化调整财政资金的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重点支持“揭榜挂帅”企业、数字关键技术攻关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研究制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资金支持政策;设立产业数字化转型专项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产业数字化转型的投入,为产业数字化转型提供资金保障;支持银行、担保、小额贷款等机构创新融资方式,通过信贷风险补偿、应收账款抵押、融资担保等方式,优先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和城市数字化转型场景建设;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股权激励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面保障数字科技企业尤其是中小型数字科技企业的发展。
三是创新市场化力量参与的数字化人才支持政策举措。建议:在上海出台的系列人才政策中,加强在数字化关键人才引进时给予落户、住房、医疗保险和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加大数字化技能的大规模培训,把数字化人才各类培训纳入职业培训XXX补贴范围,加大XXX对企业数字化人才培训补贴力度,提高数字化人才培训补贴资金;鼓励支持高校开设数字化专业,发挥高校对数字化人才培养主渠道作用,借鉴欧美韩日等国经验做法,大力推进“人才+产业+项目”培养模式,支持企业面向高校和职业院校开放数字化技能实践岗位,建设一批数字化转型的人才培养教育和实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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